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自治区“天池英才”
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按照《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新人社发〔2024〕1号)有关规定,坚持需求导向、着眼高精尖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标准,从疆外引进一批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和特殊专业化人才,现就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第三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下设领军人才、青年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个项目。
申报对象主要包括:2023年1月1日以后,从疆外全职或柔性来疆工作的引进人才(含已签订意向协议拟来疆工作的人才)、疆内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博士学位)、新进站和出站留疆工作的博士后。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人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
(二)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申报。
(三)申报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项目的,引进时应在疆外工作且已满5年。申报青年博士项目的,引进时应在疆外工作且已满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作工作时限要求。
(四)全职引进项目入选后须辞去疆外工作或在疆外无工作,工资、社保关系应转入疆内引才单位(“人才飞地”引进人才及在职博士后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领军人才(全职引进)
分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须具备突破关键技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学科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1.创新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到岗后须与引才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任)用合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自治区、兵团重点产业发展中重大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重要岗位任职,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3)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创新平台等承担科研攻关项目,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在国内外其他行业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
2.创业领军人才。一般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来疆领办创办企业满1年且不超过5年(1家企业只能申报1人);具有所创业领域相应的专业素养。
(二)青年博士(全职引进)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能够承担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科研或实践项目,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的青年博士和博士后。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疆外工作已满2年(一直在疆外读博和工作的纯疆外博士申报天池英才青年博士项目不受此限制),除在站博士后以外,到岗后须与引才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合同。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引进前已取得博士学位、在疆外工作。
2.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就读期间在疆内用人单位保留劳动人事关系人员)。
3.新进站工作的博士后。
4.新出站留疆工作的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
(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全职引进)
重点面向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相关领域和新疆自贸试验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各行业各部门需要的特殊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并具有所申报专业领域连续10年以上工作经历(南疆五地州、疆内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到岗后须与引才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任)用合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突出学识水平、专业特长或实践操作能力,能够解决引才单位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或能够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2.具备精湛实践性技术技能,水平在行业内得到认可,有绝技绝活和独特专长。
须根据我校发展需要,经党委等会议研究,制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方案,按需设定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称、业绩成果等资格条件,提出经费支持需求。
四、申报程序
“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全程在网上进行。
(一)发布指南。自治区人社厅会同兵团人社局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新疆专技平台(www.xjzcsq.com)注册账号,在“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人选申报”模块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等相关内容,提交至76net必赢官网。
(三)学院(部门)评审。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对推荐的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学科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能力素质、承担任务、经费资助标准进行综合评审,研究提出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和建议经费资助额度,在本学院(部门)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于2024年7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必赢76net线路人才管理服务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四)单位审核。必赢76net线路对各学院(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后与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签署聘任(用)合同或意向工作协议,登录新疆专技平台单位账号,对学院(部门)提交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完成信息填报后,由学校从系统生成并导出《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申报项目属于科研项目的,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新科规〔2022〕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要求进行申报。
五、支持措施
(一)对入选的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资助,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予以保障,资助额度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工作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在站博士后为2年),分年度拨付。
其中:领军人才每人可给予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工作经费资助;青年博士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人可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在职博士后仅给予工作经费资助,进站时已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博士后出站留疆时不能重复享受)。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资助经费最高可提取30%作为政府奖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原则上一次性发放,作为政府奖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工作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完成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创新创业活动,原则上由引进人才自主支配使用,使用范围主要如下。
1.创新创业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如:设备费,业务费(包括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差旅、会议、合作与交流、出版论著和发表论文、文献资料、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等),劳务费,以及用于科研绩效支出等的间接费用。
2.短期培训经费。
3.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经费。
4.改善科研和工作条件经费。
5.其他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的费用。
工作资助经费除最高提取30%的政府奖金以外,其余工作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任务书约定工作内容无关的支出,不得通过虚列、伪造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得列支个人或家庭费用,不得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和偿还债务,不得全部列支设备费,不得列支基础设施建设费等。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把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条件,认真开展申报材料核实和推荐审核工作;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做好经费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各学院(部门)请于2024年7月2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联 系 人:张鼎鼎
联系电话:0998-2890340
18899353433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石少岩0991—3193615,13565409505
附件:1.“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青年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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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